离婚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的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先说协议离婚,这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后一起去办的方式。首先,夫妻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把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孩子跟谁生活,另一方给多少抚养费等)、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承担这些事情都商量好写在协议里。接着,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去的时候带上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刚才写好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开始处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天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等这30天过去后,又有30天时间,双方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东西进行审查,都没问题的话,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就是协议离婚的流程啦。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再说说诉讼离婚,要是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比如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谈不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首先,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起草一份离婚起诉状,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像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和事实理由(比如为什么要离婚,婚姻状况是怎样的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的证据等。 法院收到起诉状和证据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受理立案,然后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向法院提供证据,陈述自己的观点,还要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包括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归谁等。要是一方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要求离婚的一方,通常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经过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制度。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在离婚诉讼中,明确管辖权可以确定该向哪个具体的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