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近在考虑买房,和另一半处于婚内状态。我想着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又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婚内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话,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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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内购买的房屋如果符合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只登记在其子女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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