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和伴侣处于婚后状态。想着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和认定的,担心以后会有财产方面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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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即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婚后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还有,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其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有明确证据表明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之,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字,大部分情况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况也不少,关键在于出资情况以及夫妻间是否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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