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和另一半商量后决定婚内购置。但由于一些原因,只想写一个人的名字。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特殊情况,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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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婚前积蓄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要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登记方一方所有,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来认定房产归属。 还有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写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并平等处理 。 个人财产:指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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