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和另一半也在讨论房产署名的事情。就想问问,如果买房时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主要是想搞清楚从法律角度怎么判定,以后万一有啥情况,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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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子,并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的收入等多是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该房屋,并且能够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个人财产,例如有清晰的婚前存款记录等,那么该房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而且买房的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房屋同样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夫妻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独有,且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房子就是一方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内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个人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其取得与婚姻关系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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