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最近在考虑买房,我和伴侣对于房产登记名字有些纠结。担心只写一个人名字,以后万一有变故,财产分配会有问题。想知道在我国法律里,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是怎么判定的呢?
展开


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在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强有力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情况下,即便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的归属是明确的,不因结婚而改变性质。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房子并完成产权登记,婚后没有另一方的出资等情况,那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然后,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通俗讲就是按照各自出的钱占总钱数的比例来确定对房子享有的权利和份额。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就是夫妻双方对财产享有平等的权益,没有份额之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