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近家里买了房,因为一些原因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心里有些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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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若夫妻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无论该房产登记在何方名下,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夫妻一方在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则此种情形下的房产应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在婚后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个人财产。 再者,若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则此种情形下的房产应被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则此种情形下的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予;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且全额支付房款,若房产仅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进行按份共有;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但未明确约定各自所占份额,则应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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