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不可以算是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买了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特别是涉及到以后财产分割等问题,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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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通常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房子也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购买,所以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下,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用其婚前财产进行购买的房屋,并且只写了这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且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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