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在婚内买了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我们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有些疑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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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婚内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从一般原则来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例如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在买房时明确表示该房归一方所有,那么此房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婚内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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