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产权到底归谁呢?
我和配偶在婚内买了房,但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有点担心产权归属问题,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不同情况下,比如用共同财产买和用个人财产买,产权分别会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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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时,产权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各种收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其次,如果是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该房子归这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婚前个人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的财产等。例如一方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这种情况下房产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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