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婚内买了房,只写了一方名字,现在准备离婚,不清楚这房子到底怎么分。想了解下不同情况下,比如房子购买资金来源不同等,房产在离婚时具体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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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内获得的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都有权参与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一方取得房屋的,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的,所得款项由双方均分;也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竞价结果进行补偿等。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房子会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1. 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买了房且只写了自己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2. 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者一方父母出首付,然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可以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3. 房子是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例如,一方的亲戚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这一方,而不是夫妻双方,那么该房产就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4. 房子是一方继承获得的,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这一方继承房产。比如遗嘱中写明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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