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不知道从哪开始准备。想了解整个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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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是申请环节。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是很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不能让别人代替办理。申请时,要带上双方的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共同拟定一式三份且在办理现场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如果是现役军人,还需要提交《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接着是审查环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你们讲清楚,同时你们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会审查你们带的证明和证件全不全,以及你们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要是发现只有一方想离婚,或者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没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受理。 然后是登记环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就解除啦。要是不符合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就不会登记,并且会用书面形式说明不登记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此外,现在协议离婚还有三十天冷静期。自提出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若有任意一方对于离婚决定产生疑虑或反悔,都可向民政部门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若经过三十日期限后,双方仍坚持离婚意愿,则从第三十一天起至第六十天之间,男女双方需亲自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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