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并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我是一家小公司老板,在经营中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听说有混合销售行为,并且有的要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我不太清楚到底啥情况算混合销售行为,为啥要按销售货物征增值税,想了解这方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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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这里强调“一项销售行为”,就是说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是紧密关联、不可分割的。比如一家空调销售公司,在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安装服务是伴随着空调销售而产生的,它们属于同一项销售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这里“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单理解就是以销售货物为主业的主体。 之所以规定部分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主要是为了便于税收征管,避免企业通过混淆销售和服务来逃避纳税责任。如果不进行明确规定,企业可能会随意拆分销售和服务的价格,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对于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按照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增值税。比如销售货物适用13%的税率,那么整个混合销售行为就按照13%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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