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办理需要带什么东西?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带些什么东西去。我担心因为少带了材料而耽误办理,所以想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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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所需携带的材料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要携带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一般是2寸单人照,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首先是离婚起诉状,内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等。其次,要带上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同时,还需要提供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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