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法院应该主张什么?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主张的内容较为广泛,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你需要提供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作为证据。误工费,若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也是可以主张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如果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次,如果造成了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另外,若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