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打掉孩子并在娘家该怎么办?
我刚离了婚,因为各种原因把孩子打掉了,现在待在娘家。我不知道接下来生活方面该怎么安排,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比如财产分割等后续事情该怎么处理,很迷茫,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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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婚姻关系解除的角度来看,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就表明你们双方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了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打掉孩子这件事,女性享有生育的自主决定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在离婚后你选择打掉孩子,这是你合法行使自己生育权利的体现,他人无权干涉。 而对于你目前待在娘家的情况,在生活安排和权益保障上,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你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尚未完全明确或者处理妥当,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另外,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经济困难等情况,也可以考虑是否符合申请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的条件。比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多种救助类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你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安排好后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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