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女不赡养老人该怎么办?
我离婚了,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没什么收入。可我的儿女却不愿意赡养我,对我不管不顾。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尽到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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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婚后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首先我们要了解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这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而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当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来维持生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如果儿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先尝试与儿女进行沟通协商,向他们说明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若协商不成,老人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老人所在单位或者儿女所在单位寻求帮助,这些组织可以对儿女进行教育和调解。 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老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自己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证明,以及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等。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儿女支付赡养费等费用,并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若儿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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