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用身份信息后又被撤销该怎么办?


当遇到被冒用身份信息又被撤销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身份信息冒用是指他人未经您的同意,擅自使用您的身份信息进行活动,这种行为侵犯了您的个人权益。在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当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后,第一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文件、记录,像冒用信息产生的业务办理记录、异常的消费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后续的维权起到关键作用。 接着,应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是身份信息被用于注册公司等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说明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要求调查处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的,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如果身份信息被用于金融领域,如办理信用卡、贷款等,要及时联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告知他们情况,要求冻结相关账户,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便他们能快速、准确地查明事实。如果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