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了该怎么办?


在探讨借款担保期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借款担保期限的概念。借款担保期限指的是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一个时间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如果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过了这个时间,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当借款担保期限到期后,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人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比如,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担保人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债权人的要求,并可以告知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自己的担保责任已经免除。 第二种情况,如果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已经按照规定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即使担保期限到期,担保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例如,债权人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期限内,书面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就不能以担保期限已过为由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把这笔钱还给自己。 总之,借款担保期限到期后的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大家在涉及借款担保时,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