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现场自愿协商交警撤销了,事后反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自愿协商且交警撤销案件,事后又反悔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下面从法律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现场自愿协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当事故双方在现场自愿达成协商一致时,实际上是形成了一个民事合同。这个合同是双方基于真实意愿表达,就事故的处理方式、赔偿金额等事项达成的约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一旦成立,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契约精神”。例如,你和对方约定了由对方赔偿你一定金额的车辆修理费,那么对方就有义务按照这个约定支付款项,你也有义务接受这个赔偿结果。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达成的合同都是绝对有效的。如果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当事人是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说,在协商时你对车辆的实际损坏程度存在重大误解,以为只是轻微擦伤,但后来发现发动机等关键部位也有严重损伤,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之前的协商协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是在协商过程中,对方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你接受不合理的协商结果,你也可以依法请求撤销。还有,如果协商结果显失公平,即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你要反悔并采取法律行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支持你主张的关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损坏的评估报告、与对方协商时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帮助你证明存在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第二,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发现自己有撤销的理由,要尽快采取行动。最后,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之前的协商协议,并重新确定赔偿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