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刚卖就涨价了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把自己的二手房卖了,签了合同也办了手续。可刚卖没多久,这房子就涨价了,我心里有点后悔。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我能采取什么办法吗?比如还能不能挽回点损失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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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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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刚卖出房子就涨价这种情况确实会让卖方心里有些不平衡。但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买卖双方就都要受合同的约束。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二手房买卖都会签订书面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过户手续等内容。 一旦合同生效,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卖方有义务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如果卖方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因为房价上涨就想反悔,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也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通常包括买方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卖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卖方可能有机会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卖方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但一般来说,房价上涨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如果卖方觉得房价上涨让自己遭受了较大损失,也可以尝试与买方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看是否能够达成新的协议,比如给予卖方一定的补偿。但这需要双方都同意,不能强迫对方。如果协商不成,卖方还是要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总之,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合同前要谨慎考虑,签订后就要遵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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