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成功后该怎么办?


核准追诉是指对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经过特定程序批准后仍可进行追诉的制度。当核准追诉成功后,接下来将进入一系列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立案侦查阶段。在核准追诉后,公安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展开立案侦查。他们会全面、客观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包括询问证人、勘查现场、鉴定物证等。这一阶段的目的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相关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判过程中,会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查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判定有罪,将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判处相应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对于被害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来说,在整个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调查询问等。同时,也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在审判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