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怎么办?
我最近工伤认定书刚下来,不太清楚后续该做什么。担心流程复杂自己处理不好,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拿到赔偿。想了解下具体的操作步骤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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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一般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这是确定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就像《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那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其次,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含多个项目,比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就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没有投保,则需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再次,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法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在仲裁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然后,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当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劳动者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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