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对方不处理该怎么办?


当发生电动车事故后,如果对方不处理,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您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要性。在电动车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明确了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认定书是您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如果对方不处理,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向对方说明事故的情况以及您的诉求,要求对方按照责任认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如果您因事故受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在沟通时,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调解的职责。他们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电动车事故中,同样适用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