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了前夫还找麻烦该怎么办?


当已经离婚而前夫还找麻烦时,首先要明确这可能涉及不同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前夫是通过言语辱骂、骚扰短信等方式对您进行精神上的干扰,这可能构成对您名誉权和安宁权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留存好相关的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前夫沟通,明确告知他其行为是违法的,要求他停止。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要是前夫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您,或者捏造事实诽谤您,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若前夫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纠纷,比如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他的要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您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财产分割时的证据,准备好应对可能的诉讼。 如果前夫有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比如携带凶器上门等,您应当立即报警,寻求警方的保护。警方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对其进行警告、拘留等。同时,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从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