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谨慎义务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概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谨慎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在实施行为时,应该保持合理的小心、注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谨慎义务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因为未尽谨慎义务给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就包括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比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如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交通状况,导致撞到行人,那么就需要对行人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要是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同样要依据上述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赔偿。例如,在使用他人的物品时,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谨慎义务,导致物品损坏,就需要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在一些合同关系中,如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尽到谨慎义务,也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装修公司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在装修过程中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谨慎的态度施工,导致装修质量不合格,就需要承担重新装修、赔偿损失等责任。 所以,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现自己未尽到谨慎义务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果已经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要主动与对方沟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