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应纳税所得额的分录怎么做?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计提应纳税所得额这一块,不太清楚具体的分录该怎么写。我知道这和税务、财务记账相关,但就是不知道准确的操作方式,希望能了解计提应纳税所得额分录的具体写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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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钱后,要根据这个金额来计算该交多少税。 接下来看计提应纳税所得额分录的做法。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需要用到“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这两个会计科目。具体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这里的“所得税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它反映的是企业经营利润应负担的所得税;“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是负债类科目,表示企业应该缴纳但还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所以,我们在进行计提应纳税所得额分录操作时,要按照这些规定的时间节点准确计算和记录。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这样,就完成了从计提应纳税所得额到实际缴纳税款的一系列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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