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最近得知这家公司要和另一家公司合并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的债权该怎么保障,具体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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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这是为了确保债权人能及时了解公司合并的相关情况。 其次,债权人拥有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得合并。例如,甲公司合并乙公司,若甲公司未对债权人的请求作出合理回应,就不能进行合并操作。 再者,债权人享有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所以,债权人应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比如,丙公司和丁公司合并为新的戊公司,那么原来丙公司和丁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戊公司主张债权。 最后,如果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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