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低了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被征收了,但是给的补偿特别低,根本不够在附近买套差不多的房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合理的补偿呢?应该走什么流程去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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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房屋征收补偿过低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征收补偿是有相应法律规定来保障公平合理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您觉得补偿低,第一步可以先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您可以提出您认为合理的补偿要求,并提供相关的依据,比如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合理合法。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和判决。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评估报告、与征收部门协商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 另外,您还可以考虑申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您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通过重新评估,有可能得到更合理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从而为争取合理补偿提供依据。 总之,当房屋征收补偿低时,您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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