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不给分户怎么办?
我是农村户口,想和父母分户,去办理的时候却被告知不给分户。我不清楚是哪里不符合要求,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呢?
展开


在农村,分户是一个常见的需求,比如子女成家后,往往希望能够独立门户。分户其实就是把原来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口分成两个或多个户口本,各自成为独立的户籍单位。 当遇到农村户口不给分户的情况,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不给分户的原因。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不给分户,可能是因为不满足分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通常农村分户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例如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的住房(房产证明)等。如果是因为不满足这些条件而不给分户,那么可以想办法创造条件。比如努力达到经济独立的标准,或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单独的住房。 要是认为自己符合分户条件,但公安机关仍然不给办理,我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也就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就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下级机关的行为存在问题,会要求其进行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和判决。通过这样的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合法的分户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