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核定征收从没申报过该怎么办?
我是个个体户,之前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式,但一直没进行过申报。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清楚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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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却从未进行申报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从未申报的个体户,第一步应该主动前往当地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向税务工作人员坦诚自己从未申报的事实,不要隐瞒。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接着,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资料的补充和申报工作。一般需要提供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等。税务机关会根据提供的资料,对之前未申报期间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定。 最后,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及时缴纳税款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滞纳金是对未按时缴纳税款的一种惩罚性费用,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总之,个体户发现自己从未申报后,一定要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积极配合处理,避免因拖延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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