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核定征收是否需要做账?
我是个个体户,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做账,不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要是做的话又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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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征收是否需要做账,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是需要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的。具体来说,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对于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 不符合上述设置复式账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简易账包括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不过,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很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用进行任何记录了,仍然需要保存好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种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所以,个体户核定征收不一定都需要做账,但要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需要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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