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已经死亡该怎么办?


当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已经死亡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行政复议是什么。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觉得政府部门的某个决定不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讨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当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死亡后,其近亲属获得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方面,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死亡当事人近亲属关系的材料,比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这是为了确保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近亲属才能行使申请复议的权利,防止他人滥用。另一方面,近亲属要在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可能会面临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 此外,如果近亲属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益有其他共有人,比如房产等财产权益的共有人,这些共有人也可能与行政复议有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如果近亲属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方面不清楚,可以向相关的行政复议机关咨询。行政复议机关有义务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近亲属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便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准确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