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打欠条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觉得关系不错就没打欠条。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不承认借过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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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钱没打欠条对方不承认,不要着急,还是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要明确,欠条不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这些证据只要查证属实,就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就有相关规定。 接下来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比如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这属于电子数据证据;银行的转账记录,它能证明资金的流向;要是有知情人在场,其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之后,有两种常见的解决方式。一种是申请支付令,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另一种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先写好起诉状,记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然后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审理,如果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在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还可以在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总之,即便没有欠条,只要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债权。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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