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但是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欠款人却找不到人,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办法可以应对。 首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欠款人不到庭,法院也能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并判决。 其次,可以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有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要是该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再者,还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一旦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就可以通过其财产代管人来追讨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另外,如果已经判决胜诉,但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措施,不过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的方式将法律文书的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经过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的判决。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同时会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