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当遇到车被撞了却找不到人的情况,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来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所以,我们要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比如车辆被撞的具体位置、时间,现场有没有遗留的碎片、漆片等,方便警方调查。 其次,如果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一般来说,车辆的车损险包含了这种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不过,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可能会有一定的免赔率。例如,可能会扣除一定比例的赔偿金额,通常在30%左右,但具体的比例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 另外,如果车辆是停放在收费的停车场被撞找不到人,停车场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停车场收取了停车费用,就与车主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停车场管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利用法律武器和保险保障来最大程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警方的出警记录、保险理赔的相关材料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