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司法鉴定不了该怎么办?


在民事纠纷中,如果遇到司法鉴定不了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采取的办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具有重要作用。 当司法鉴定无法进行时,一种办法是审查无法鉴定的原因。若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导致无法鉴定,那么可以尽力补充相关材料。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所以,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按照要求补充材料,也许就可以完成鉴定。 如果是因为鉴定事项超出了现有鉴定技术的范围而无法鉴定,此时要考虑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相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您可以收集其他类型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在涉及产品质量的民事纠纷中,虽然无法进行司法鉴定,但可以收集购买产品的发票、合同、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证人关于产品使用情况的证言等。 另外,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民事纠纷中,协商解决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通过与对方坦诚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最终可以依靠法院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全部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逻辑推理来认定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仅仅依赖司法鉴定意见。所以,即使司法鉴定不了,也不意味着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