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学欠6000元钱不还该怎么办?

同学之前找我借了6000块钱,当时说过段时间就还,可现在都过去好久了,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我也不好意思一直催,可这钱对我来说也不是小数目。我想知道从法律途径上,我能有什么办法把这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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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同学欠6000元钱不还,您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首先是协商。您可以直接与同学沟通,看是否能达成分期付款或者延迟还款的协议。这样既给了对方一定的缓冲时间,也有机会拿回欠款。比如对方可能是暂时资金紧张,经过沟通确定一个新的还款计划。这也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调解。您可以找当地的调解机构或者仲裁机构帮忙。通过第三方从中斡旋,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比如在调解机构的主持下,双方各退一步,确定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和方式。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 一是申请支付令。如果您和同学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到他手中,您便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在申请书里要明确列出请求支付的金钱数额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一旦支付令发出,在规定时间内,他如果既不还钱也不提出书面异议,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起诉。若支付令不适用或者对方提出异议,那就只能起诉。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包含双方基本信息、欠款金额等关键内容;证据材料,像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交付的证据;还有双方身份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同学的身份证信息(可通过其户籍证明等途径获取)。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若对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他的财产等方式促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起诉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等。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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