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欠我200块钱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同学欠你200块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跟对方协商。这是最简便直接的方式,直接向对方表明你的需求,提醒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说不定对方只是忘记了这件事,经你提醒后就会还钱。 要是直接协商效果不好,还可以找其他同学或者朋友作为第三方从中调解。有时候,有个中间人说和,对方可能会碍于情面,从而答应还钱。 要是经过协商和调解,对方还是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可以考虑找律师发催收函。律师发出的催收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能让对方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促使其还钱。 要是对方坚持赖账,那么起诉就是一种比较强硬但有效的手段了。虽然欠款数额少,但依然可以起诉,同时还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不过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先准备好民事诉讼状;然后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之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另外,欠200块钱不还起诉后,若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就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这类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如果是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总之,欠款少不是对方不还钱的正当理由,原则上无论欠款数额是多少,当个人财产权受到侵犯时,都不应默认对方的侵权行为,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