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欠我200块钱忘了该如何处理?

之前朋友找我借了200块钱,当时也没当回事儿就借了,现在过了挺长时间,感觉朋友好像是忘了这事儿。我自己也有点纠结,这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的。想知道怎么巧妙地提醒朋友还钱,要是朋友还是不还,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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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朋友欠你200块钱忘了,首先不要着急。在法律上,无论欠款数额多少,对方都有还款的义务。 你可以尝试直接提醒对方还钱。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要是当初有约定还款时间,到了时间直接提醒很合理;要是没约定,依据该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你作为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种方式既简单又直接,还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友谊。比如找个合适的时机,像两人聊天氛围轻松的时候,自然地提一下之前借给他钱这事儿。 要是觉得直接提醒不太好意思,也可以找其他共同的朋友侧面提醒他。但要注意提醒的方式,别让朋友觉得尴尬。 如果朋友有特殊情况,导致暂时无法还钱,经过协商,你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日期。《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这样既给了朋友周转的时间,也体现了你的理解和大度。 要是朋友知道欠钱但故意不还,你可以找律师从中调解。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沟通,促使朋友还钱。 若协商、调解都无效,即使欠款只有200块钱,原则上你也能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还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不过起诉前要考虑成本和时间精力等问题。 相关概念: 借款人:就是向别人借钱的人。 贷款人:就是把钱借给别人的人。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三年,在这个时间内要积极维护自己权利,不然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法院完全支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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