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钱起诉了还是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欠债不还起诉后对方还是不还的情况,不用着急,有多种法律手段可以维护您的权益。 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后,要是负责付款的一方仍然拒绝支付欠款,那么您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由司法机关依法强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在强制执行阶段,司法部门会对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展开调查,看看其是否有故意隐藏财产来逃避还款责任的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还能请求限制对方高消费。要是被告公然抗拒执行法庭的生效判决,并且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司法部门就有权对其颁布限制高消费令。这个指令会对被告的高档消费行为进行大幅度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 再者,若被告坚持消极对待债务,存在明显逃债现象,司法机构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会直接影响到行为人的信誉度,在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都会产生不良后果。 最后,如果行为人具备偿还能力,却通过各种手段故意逃避债务,并且明显拒绝履行司法部门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涉及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犯罪。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限制高消费令: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命令。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