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且无可执行财产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到期却不还。打官司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说对方没可执行财产。我现在很苦恼,这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帮我把钱要回来,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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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且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不要着急,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以尝试。 首先,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等行为,就可以对其进行监控追踪。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债务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头等舱,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等,以此促使其尽快还款。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是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这是对其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惩罚措施,随着时间推移,罚息会不断增加,让被执行人意识到拖延还款的代价。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以留意债务人的日常活动、经营情况等,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比如发现债务人购买了房产、车辆,或者有新的银行存款等。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了解债务人是否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比如突然将名下的店铺转让、低价出售贵重物品等情况,及时告知法官,以便法院采取相应措施。 另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只是暂时性无能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总之,即便遇到对方欠钱不还且无可执行财产的困境,通过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持续关注债务人情况,还是有可能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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