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我觉得不合理。我仔细回想了事故经过,感觉有些事实认定有偏差。想知道要是对这个责任认定有异议,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能改变这个认定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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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 首先,可以申请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书面形式,而且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同时,同一事故的复核只有一次机会。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相关部门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比如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是不是清楚、证据是不是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不正确、责任划分公不公正等。在审查期间,必要时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大家的意见。要是审查发现原事故认定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就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要是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重新划分事故责任。需要明确的是,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法院判决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结果。 总之,在遇到对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情况时,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时,按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该认定的请求。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里面会写明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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