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当时协议里明确他要给孩子抚养费。但这几个月他一直没给,问他也不回消息。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直接找他要,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具体要怎么做才能保障孩子能拿到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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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直接与对方沟通交流,了解其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也许对方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通过友好协商,促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抚养义务,进而履行支付责任,这是比较温和且高效的方式。 若协商不行,还能请求有关部门或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比如向对方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反映情况,让这些组织出面调解,推动对方支付抚养费。 要是调解也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走法律诉讼途径。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像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文件,还有孩子的实际花费情况等与抚养费相关的证据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可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约定或法定标准持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执行,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此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拿不出抚养费的情况,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要是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例如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对方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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