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合并到另一个城市吗?
我之前在A城市工作,缴纳了几年医保,现在到B城市工作了。我想知道之前A城市的医保能不能合并到B城市来呢?如果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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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是可以合并到另一个城市的,这涉及到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就是把你在一个地方缴纳医保的记录和权益,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样,你之前缴纳医保的时间就能累计计算,保障你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医保转移合并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你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二步,在新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你要向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以及其他所需材料,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与原参保地进行联系,完成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确保转移合并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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