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我的钱不还人也找不到了该如何处理?


如果朋友借了钱不还且人也找不到了,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知道,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在起诉前,得准备好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像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要是找不到被告,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被告应诉。就算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应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也会作出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就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朋友下落不明已经超过两年,还能向法院申请宣告该朋友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一旦被宣告为失踪人,他所欠缴的税务款项、承担的债务以及应付未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均应当由授权管理人从其名下所有财产中加以支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另外,要是借款有保证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不过要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失踪: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