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钱不还跑了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多想,也没留太正式的借条啥的,就有一些转账记录和简单的聊天说这是借款。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发现人联系不上了,好像搬走了,完全找不到人。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把钱要回来,有什么办法和途径呢?
展开 view-more
  • #债务追讨
  • #宣告失踪
  • #夫妻债务
  • #担保责任
  • #起诉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借钱不还跑了找不到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其配偶追偿。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其次,要是债务设定了担保,可以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当时借款时有人做了担保,那么在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像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再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很重要的办法。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起诉,这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起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另外,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如果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可以向其财产保管人请求清偿债务。因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这是《民法典》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保证责任:保证人按照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缺席判决: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 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的人,要维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并从其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债务等费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