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人也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借钱不还人还找不到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可行的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向法院起诉 。即便找不到债务人,只要能明确提供此人准确信息,像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就能在法院立案起诉。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若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其次,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另外,若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债务,债务人的配偶有偿还义务。起诉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需要举证证明是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就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时候,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经过一定时间后,法律上就认为已经送达给对方了。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财产代管人:是指当一个人失踪后,为了管理他的财产而设立的人,财产代管人要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并保障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