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老公不同意还走了该怎么办?
我想和老公离婚,但他不同意,然后直接走了,也联系不上他。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离婚的事情,是只能一直等他回来,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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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且离开了,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这种老公不同意离婚还走了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联系不上对方,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之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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