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联系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怎么都联系不上他。我现在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才能顺利离婚,也不清楚联系不到对方对离婚会有哪些影响,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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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联系不到对方,还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的。首先为你介绍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共同参与,一方联系不到对方时,显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一方联系不到对方时,另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在公告期满后,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所以,当一方联系不到对方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利用公告送达等法律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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